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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 致人重伤并逃逸获刑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17 10:17    浏览次数:

我们都知道,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尤其是造成人员伤亡时,应该及时报警,抢救伤员。但总有一些人存有侥幸心理,逃离事故现场,不愿承担事故责任,掩耳盗铃,最终导致自己锒铛入狱。2017年11月3日,广德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。

2015年4月20日晚,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,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广德县境内某道路行驶时,车辆左后视镜碰撞到行人卞某某,造成卞某某受伤、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李某某并未及时主动报警,反而是匆匆逃离了事故现场。经鉴定,被害人卞某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;经交通部门调查认定,被告人李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2017年7月16日,被告人李某某被广德县公安局抓获归案。

广德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,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逃逸,致一人重伤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案发后,被告人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其行为构成坦白,并当庭自愿认罪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;被告人李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,酌情从重处罚;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,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。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
交通肇事致人重伤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,本不一定会构成交通肇事罪,但是如果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或者交通肇事后逃逸的,就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。因此法官提醒大家,在遭遇交通事故时,应当冷静处理,切不可为了逃避责任而仓惶逃之,这样心存侥幸的逃逸行为或许就会变成锒铛入狱的导火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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